河北开展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
河北开展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
2月23日,河北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河北省即将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进一步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确保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平稳,河北省森防指办公室决定开展春季及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
通知明确,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方式采取分组划片的方式进行,坚持“六结合”原则,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督查与整改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总结经验与推广示范相结合。督查时间自2月27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通知强调,全国“两会”“清 明”“五一”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以及特殊极端天气情况下要全部下沉重点林区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其他时间段根据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和火情火灾发生情况等进行不定时现场督查。督查范围为,全省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市、县(市、区)。重点督查环京县(市、
区);国有林场牧场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通知指出,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主要督查对国家安排动员部署及省政府有关要求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情况;二是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林草经营单位防灭火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乡镇、村屯、林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等基层一线的防灭火责任情况;市、县、乡、村“四长”以及各类林草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重点林区草原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等情况;三是防灭火宣传教育情况。充分运用广播、微信、宣传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防灭火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情况;组织防灭火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等情况;四是野外火源防控情况。强化重点林区、公园景区等入口通道检查看守和普及应用“防火码”情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监测预警、巡查巡护情况;严格生产性用火的审批管理,严管严控烧秸秆、燎田埂等农事用火及焚香、烧纸等民俗用火情况;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开展情况和有关清单台账建立情况;五是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对城镇周边、村落周边、景区周边、单位周边、重要设施周边以及林缘、农缘、地缘、房缘、电缘(五周五缘)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对光伏、风力发电设施、输配电站、高压线路故障以及各类树线矛盾等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六是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加强重点时段以及极端天气火险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报情况;“清明”“五一”等关键时段的专项预案制定情况;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实施靠前驻防,开展应急演练、常态化安全教育和紧急避险训练情况;加强物资储备和车辆、装备保养维护情况;航空消防临时取水点、机降点建设和日常维护情况;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及时规范上报火情和热点反馈等情况;七是专业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河北省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方案》落实进展情况,包括各级专业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实地查看队伍规模、营区营房建设、机具装备和物资储备等情况,详细了解队伍建设经费保障、队员待遇和保险落实情况,查看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地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情况。